您好,欢迎光临资深律师谢浩网!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联系电话:

130-0716-6853

证券上市合作人豁免制度

来源:资深律师谢浩网点击: 时间:2015-11-05

  上市合作人制度并不是强制性的,德国立法者在《交易所法》第30条第2款规定了上市合作人的豁免制度。依据该条规定,那些自身具备一定上市能力的企业(如大银行、大企业集团、康采恩等国际大型企业本身具备上市申请所需要的专业人员)可以单独提出上市申请,而不需要再聘请其他机构担任其上市合作人。

分享到:

上一篇:证券上市合作人豁免制度

下一篇:没有了